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简章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综合经济部门,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贵州省特殊职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从有关重点高校招录特殊职位公务员到委机关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人数及岗位
招录4名工作人员。
二、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 2017年部分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全日制博士应、往届毕业生。
所学专业:经济学、社会学、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贸易。
4. 专业综合能力较强;
5.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将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公务邮箱(gzsfgwrsc@.163.com)。
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录特殊职位公务员报名表》扫描件,需张贴照片并由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2.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或录取通知书扫描件;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JPG格式)。
工作人员根据报送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回复邮件告知结果。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等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
四、面谈
面谈组与报名人员面谈。面谈结束后,面谈组集体研究确定报名人员是否有资格参加考试测评,并即刻通知本人。
时间安排:2017年11月18日—11月24日。
五、考试测评
1.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业务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时间:2017年11月底, 地点:贵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按照招录人数1∶3以内比例,取各职位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前3名以内人员参加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时间:2017年11月底,地点:贵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各职位第1名(若出现总成绩并列,则取专业测试分较高的一名考生)作为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2017年12月,地点:贵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和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2月,地点: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实习和录用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安排考察合格人员到相关处室上岗实习3个月,鉴定合格者上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鉴定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省纪委派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对招录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考生往返贵阳交通费自理,考生在筑笔试、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正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省发改委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85283356、85287029
附件1:2017年度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职位表.xls
附件2: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录特殊职位公务员报名表.xls
(附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或访问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gzdpc.gov.cn/fzggdt/tzgg/201711/t20171109_2960699.html下载)